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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机关干部推向经济建设第一线

1998-07-30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徐可 通讯员 艾军 我有话说

本报讯山东省济阳县在机构改革中注重发挥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智力、信息及对外关系等方面的优势,于近日起在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中实行轮岗制和千元创税制,鼓励干部走出机关,领办和创办经济实体,把机关干部推向经济建设第一线。

近年来,这个县经济有了较快发展,但各机关中存在的人浮于事、机构臃肿、办事效率低及人才资源长期闲置浪费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制约着全县经济的发展。为此,县里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对县乡机关人员实行轮岗制,要求全县党政群机关、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都要轮流脱离工作岗位,到经济建设第一线。每期轮岗时间一般为一年,每期离岗人员的比例为:县直党政群部门三分之一,事业单位及乡镇干部二分之一。

为解除轮岗人员的后顾之忧,这个县还规定:工作人员轮岗期间,职务、工资、身份三不变;在晋级、晋职、分房等方面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待遇;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优先提拔重用。轮岗人员一律与原单位脱钩,不再回机关上班。轮岗期满后,愿意回单位工作的可及时安排;不愿回单位的,经组织批准可继续离岗;愿意按县委规定离岗三年的,经批准,一次性发给三年的现有工资全额,三年后愿回原单位上班的,按原职安排适当工作。

在实行轮岗制的同时,这个县还实行了机关单位年人均千元创税目标责任制,要求县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财政差额补贴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双管单位、乡镇机关(不包括公检法、中小学和县乡医院)的工作人员年人均完成地方税收一千元(国税按25%计算),参加轮岗人员也要完成千元创税任务。

这两项制度的实行,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从事经济工作的积极性,为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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